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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处工作职责

日期:2009-12-01 点击数: 来源:

学院科研处在学院的领导下,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和高职教育的发展需要,结合自身的特点,以服务为宗旨,以就业为导向,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,以科研促教学,进一步提升学院科技研究水平,促进学院更快更好的发展。科研处是负责组织、统筹、协调全院科学技术与教育研究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,协助院长增强学院科研实力,实施科研立校、科技强校战略的重要职责。主要职责如下:

一、结合学院总体发展规划,负责制定学院中长期科技与教育研究发展规划;

二、深化科研管理体制,根据不同时期科研工作的发展,制定和修订校科研管理办法,提高学校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,使科研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;

三、负责各级各类纵向、横向课题和院内课题的立项、审批、阶段性检查和服务工作,并对已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。

四、负责全院科研成果的总结、评审、鉴定、登记、交流、推广应用、科研成果管理等工作。

五、负责校内外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活动的计划管理、组织协调与考核、评比、表彰奖励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;

六、负责对学院科技与教育研究项目的经费、项目进展的动态管理,包括监督、检查、评估各类科技与教育研究计划执行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;

七、负责全院科技与教育研究成果的逐级评审、验收、鉴定、申报、推荐与奖励工作;

八、负责处室内文件及有关材料的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学院科技保密工作。

十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