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11日上午,在学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“平安校园”复查工作专题会议,参加会议的有保卫处、学生处、团委、基础部、教务处和总务设备处等相关部门,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洪骏主持。
会议首先学习了《中共浙江省委建设“平安浙江”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工作会议的意见》(浙教宣〔2009〕106号)文件,通过学习,大家一致认为,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,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紧紧围绕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总战略,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省委关于建设“平安浙江”、“法治浙江”的总体要求,针对我省高校平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、新挑战,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为目标,服务大局、改革创新、求真务实,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。会议认为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平安校园”复查工作,结合学院目前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,把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会议根据《浙江省高等学校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标准》对各部门进行了工作部署和责任分解。
最后,洪骏副书记对“平安校园”复查工作提了以下要求:
一、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复查工作。他说:“平安校园”建设是评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,一旦发生校园安全稳定事件,将会对学院的评估带来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,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,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。做到人人知道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内容,个个做好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工作。
二、强化责任落实。各部门要将把复查工作任务分解到位、责任落实到每个人。对因工作不到位、责任不落实,导致发生严重影响学院安全稳定事件的,学院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三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。各部门在责任落实到位以后,一定要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安全措施以及相关设备到位,各项准备材料准备充分,做到不留死角。
四、进一步完善相关迎评材料。各部门在迎接平安校园复查前做好《校园安全稳定月度工作重点》、《学生思想动态研判报告》、《校园安全稳定化解排查报告》、《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工作总结》以及《“平安校园”建设复查工作报告》等材料。